發布時間:2021-01-15 11:30:10 來源: 藍鯨財經 責任編輯:張堯
2021年,保險行業的首封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給到了安心保險。
1月14日,銀保監會下發〔2021〕1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,文件指出,根據安心財險上報的《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10月償付能力臨時報告》,安心財險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-125.7%,償付能力嚴重不足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三十八條,銀保監會對安心財險采取以下監管措施:
一是責令增加資本金;二是責令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;三是責令限制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,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2021年的薪酬(稅前)應在2020年度實際支付薪酬金額(稅前)的基礎上進行下浮,下浮幅度不得低于20%,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。
公開信息顯示,2020年3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,安心保險核心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25.09%,盡管處于行業較低水平,但仍滿足監管要求,最新一季風險評級為B級。
值得關注的是,在3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,安心保險表示,3季度收到銀保監會下發的《監管函》,該公司2018年末再保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后未決賠款準備金為不利偏差。
此后,安心保險組織理賠部、產品精算部、信保事業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深入研究與分析,并制定整改方案,逐步采取相應措施來改善準備金不足問題。從業內分析來看,安心保險償付能力跌至負值,或是禍起信保業務。
- ① ① 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國企網或《國企》雜志”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國企網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國企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- ② 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XXX(非國企網)”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- ③ 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
- 【上一篇】 舉牌按下暫停鍵,資本市場環境變化、中國...
- 【下一篇】 江山保險經紀69.23%股權估價0元拍賣落錘...
評論已有 0 條